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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|关于对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问题的答复

    信息发布者:强民富国
    2017-07-16 09:35:30    来源:农业部   转载

    一、关于发挥地区优势和政策优势,因地制宜的发展现代农业


   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。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中,同步推进农业协同发展,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,形成特色鲜明、优势互补、市场一体、城乡协同的发展新格局,对于确保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顺利实现意义重大。


    2016年,农业部印发了《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在发展布局上,按照核心带动、梯次推进、融合发展的思路,将京津冀三地农业发展划分为“两区”,即都市现代农业区和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区。


    都市现代农业区是京津冀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区,重点发挥率先突破、引领带动作用。都市现代农业区的功能定位是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,突出服务、生态、优质、科技、增收、传承六大功能,着力打造服务城市、宜居生态、优质高效、科技创新、富裕农民、传承农耕文明的农业,加快建成环京津都市现代农业圈。


    二、关于合理利用闲置荒芜耕地,共同开发农业的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等多种功能


    解决好耕地撂荒问题,关键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,提升农业生产效益。近年来,农业部在农业节本增效、提质增效和环境友好等方面主要采取的举措:


    一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。全国发布各类作物科学施肥配方1万多个,配方肥已占主要粮食作物用肥总量的50%以上。下一步,农业部将继续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,扩展实施范围,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、果树、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,在粮食主产区和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开展更大范围的配方肥进村入户。


    二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。据调度分析,2016年全国农用化肥用量6000万吨(折纯)左右,与上年基本持平,有望实现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接近零增长。下一步,农业部将继续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,推进农机农艺结合,因地制宜推广机械施肥、滴灌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,优化氮磷钾配比,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的配合,提高肥料资源利用效率。


    三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。从2017年起,农业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、有机肥资源有保障、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、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、地方有积极性的100个重点县(市、区)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。下一步,农业部将适时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范围和规模,力争用3—5年时间构建起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、服务机制和政策框架。


    四是节水农业技术推广。农业部要求各地根据区域自然条件,推广膜下滴灌、微喷灌、集雨补灌等水肥一体化模式,到2020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8000万亩。下一步,农业部将继续集成技术模式,形成本区域主要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,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

    三、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,成立“农业生产平台公司”,负责土地的集中耕种


   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,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。近年来,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。据农业部统计,截至2016年底,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.79亿亩,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.1%,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9.4%,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。


    按照中央要求,农业部着力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

    一是指导地方完善配套制度。目前,全国已有30个省(市、区)印发了中办发〔2014〕61号文件实施意见,20个省(区、市)出台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政策文件。江苏、甘肃、重庆、山西、河北等以省(市)两办名义下发了完善“三权分置”办法的实施意见。


    二是加强流转市场规范化管理。2016年6月,农业部印发了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(试行)》(农经发〔2016〕9号),进一步明确了在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相关规程。通过这些工作,有效遏制了一些地方盲目追求流转速度的行为,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平稳有序发展。


    三是指导家庭农场、合作社、产业化经营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健康发展。目前,全国农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,依法登记农民合作社183.4万家,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.6万个(其中龙头企业12.9万家),各类新型农业主体呈多元化态势,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。


    四是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。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,走服务规模经营之路,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、带动小农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。目前在实践中,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服务业直接服务农户的主要形式,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。


    下一步,农业部将指导各地着力开展以下工作:


    一是完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,建立健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。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、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方式,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、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。


    二是加快完善土地流转服务。督促地方按照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(试行)》要求,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,规范市场运行机制。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,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。


    三是建立工商资本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。进一步指导各地对工商资本长时间、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明确上限控制,分级备案、审查审核、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“五项制度”,严格准入门槛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防止浪费农地资源、损害农民土地权益。


    四是加快发展生产托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。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,创新服务机制和手段,培育一批托管服务骨干力量。推动各地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规程指引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服务业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,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

    农业部

    2017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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